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和保健食品共20大类食品64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福山区清洋晓国菜馆购进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山区曙昱快餐店购进的辣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鹿鸣店销售的麻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四)牟平区香思源烤肉店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福山区清洋串大侠火锅店的自消毒水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莱山区姜进包子铺的包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阳市兴鼎火锅店的自消毒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福山区清洋灶座小锅烀饼饭店的自消毒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问题
(九)莱阳龙秀海鲜销售店销售的毛蛤,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莱州玛克威花开嫁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油炸花生米(自制),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特此通告。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2024年第一期.xlsx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4年第一期.xlsx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2024年第一期.docx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日期:202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