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为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科、食品流通监管科会同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对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和督导检查。
执法人员来到太原市田和食品集团水产区、肉类区、粮油区,现场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上游检测证明、索证索票、标识标签、生产日期、储存条件等进行了检查,并安排食品检验机构(太原海关技术中心)现场对水产品(淡水鱼、淡水虾)、肉类(猪、牛、羊肉)和粮油进行了随机抽检,共抽样12批次。检查人员对索证索票不完整、上游票据不全的经营户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要求市场开办方充分利用好快检室的功能,加大对热销食品的快检频次,保证节日市场食品安全。
春节前后,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2024年“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持续对食品生产企业、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及农(集)贸市场和节日期间集体聚餐企业生产经营的36类节日热销食品、食材进行安全抽检和督导检查工作。
日期: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