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1号令)规定,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近日,南昌市湾里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生鲜灯”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南昌市湾里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基层所业务骨干重点对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生鲜肉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经营者进行自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生鲜灯”,督促经营者及时进行更换。在检查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宣传使用不符合规定“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引导销售者使用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62家次,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生鲜灯”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目前2家均已完成照明设施更换。
下一步,湾里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好总局81号令要求,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日期: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