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食药安办起草制定了《咸宁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为期半年,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注重实效,坚持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
此次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约谈指导、亮牌督办、惩戒处罚、宣传曝光等手段,督促指导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规定,强化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好校长(园长)负责制。
二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包保干部工作指南》,指导包保干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
三是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工程建设,并有效对接“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
四是压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严把学校食堂准入关,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健全完善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五是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招投标程序,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严格实施禁业等联合惩戒措施,清退一批不合格的承包经营企业。
六是推动社会共治。结合实际,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制度,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畅通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日期: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