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部分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集体约谈会,通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在专营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二级巡视员梁孟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5年来,在我省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定点企业多数都能做到合法经营,企业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贮存运输条件得到初步改善,自身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加强,未发生重大食盐安全事故。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应对市场集中购买,支援抗震救灾,为我省食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强调,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组织专业培训、全面开展自查,坚持不懈加以整改。要时刻保持对食品安全的敬畏之心,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要建立健全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盐采购销售记录制度,主动及时向客户提供有效销售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主动加入并有效使用“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广泛应用电子一票通,积极推行“阳光仓储”。要严防严控食盐安全风险,依法合理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深度嵌入日常食盐安全管理,切实加强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的管理约束,坚决纠治只收货款、不履行食品安全义务的行为。要按国家“食盐专营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及时如实完成相关信息填报。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自律意识,各有关企业要以良心生产合格食盐、以诚信经营放心食盐。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教育,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整改落实,坚决消除问题隐患,严禁同一问题反复发生。要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提升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各级负责人专业化能力。要主动自觉配合,接受监督检查,对工作配合不主动、问题整改不彻底的要精准运用“三书一函”机制,切实发挥提醒敦促、责令整改、工作约谈等作用。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盐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做好全省盐业行政管理、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市场监管等工作。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工作统筹,将食盐专营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将食盐作为食品安全抽检的重点品种,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会上,5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作了表态发言。
部分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负责人,省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产品质量监管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监管处、省盐务安全监测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