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主体资格公示、食品质量、整体形象、自律行为”标准,以农村地区食品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为重点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摸清农村食品批发商底数5家,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经营企业3家。组织食品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及观摩活动3次。按照《农村规范化食品经营店评价标准》,推行“1234”管理标准,创建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示范店184个。实施“五度”做法,全力推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再上新台阶。
一、学习培训有广度。及时组织农村食品经营店从主体资格、制度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经营场所及设备、分区管理、进货查验、食品标签管理、贮存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规范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确保所创建的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示范店做到资质合法、亮证经营、经营场所整洁,有效提升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法制意识;确保食品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和文明服务,让农村群众能够购买到放心、吃到安心的食品。
二、隐患排查有深度。坚持问题导向,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排查、登记,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2241户次;其中:农村食品批发商295户次。检查批发市场 、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75个次;检查农村庙会和集市179个次。
三、专项整治有长度。紧盯农村商超、农村小卖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研判和化解。组织监督抽检10135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143批次;处置情况130批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2307件,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4231人次,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个。
四、执法工作有高度。严格执法基调,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个,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137件,案值15.81981万元,罚没102.2365万元。查扣不合格食品数量170.286公斤,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7件,以严管重罚全力维护全市农村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五、专项督导有力度。严格按照《农村规范化食品经营店评价标准》,对全市创建的74家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示范店开展了督导验收检查。主要从食品经营店的经营资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贮存控制、标签标识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216条问题及时要求食品经营主体立行立改、彻底整改;需要长期整改的,帮助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台账管理,做到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对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示范店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复查,对发现不再具备示范单位条件的,一律撤销称号,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科学施策、精心履职、统筹谋划,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防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扎实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成效,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供应和质量安全水平。
日期: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