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4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王宝华百货商店(琉璃河早点)
当事人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未保持清洁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北京美食美客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拱辰街道虾吃虾涮)
当事人未专池专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3、北京玉泽家香餐饮有限公司(拱辰街道辰阿婆)
当事人未专池专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4、金海福源(北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房山分公司(长阳镇利园餐厅)
当事人未专池专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日期: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