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旺季,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高发的敏感时段。12月28日,平顶山市政府食安办下发《关于加强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佳节。
通知要求,要认真执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加大对“双节”期间热销的水果、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产品上市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违禁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严防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要针对性地加大对“双节”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的“网红”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发布消费提示警示。
通知强调,对通过监管执法、抽检检测和群众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问题,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到位。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成效;对于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要严惩重处,并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指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的要求,组织协调各级包保干部在“双节”期间对包保主体全覆盖包保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属地监管部门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要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关键少数”作用,认真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要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果断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不得出现瞒报、漏报、迟报和延误事故处理的现象。
日期: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