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2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通告,修订冷冻(冷藏)非鲑鱼鳍鱼进口条件。该修正案仅适用于以下鱼类进口:
(1)去内脏的无头“平底锅”鱼,每条重量不超过450g;
(2)经过盐渍、干燥或熏制过的的无头和去内脏的鱼;
(3)仅去头、去鳃和去内脏的鱼。进口上述冷冻鱼必须在提单上的提供证据证明货物是在摄氏4度或以下的集装箱内运输的。如果无法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货物将在抵达时接受强制检查,以确保不含生物安全风险物质。
该修订自2023年12月22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ViewElement/Element/WhatsChangedNotice?elementPk=2175786
日期: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