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6类食品107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0大类食品3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污染物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莎车县金都烟酒商行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库木库萨尔乡夏普鲁克村3组010号的新疆国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酒(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萨拉寺巷35号的天山区萨拉寺巷阿依努尔商店销售的、标称新疆彩贝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献忠湘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叨叨火辣香辣片(调味面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焉耆县德顺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库尔勒红厨王调味品厂生产的白醋(甜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喀什市茶瘾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巴州好趣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型方便面,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工业园区的新疆漠甘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葡萄蒸馏·原浆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麦盖提县帕合日木食品批发零售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渭干乡喀拉库木村乡政府东侧500米处扶贫就业创业园内的新疆功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喀斯木师傅白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喀什市优良势食品批发店销售的、标称喀什市味思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面制品(奥特辣条),酸价(以脂肪计)(KOH)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和田市利于民众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新疆和田穆太力普国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洛浦县味佳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青稞醋,总酸(以乙酸计)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莎车县叶河源富氧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和硕县陇缘手工面馆经营使用的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达坂城区达坂城镇福玉花商店销售的、标称运城市金太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太阳锅巴(膨化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麦盖提县圣泉健康水厂生产的圣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和硕县金味香牛肉拉面馆经营使用的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焉耆小黄人调味品店销售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焉耆县华和超市销售的麻花(糕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喀什市茶瘾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和田曼孜丽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仁黑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泰岳大道6号的新疆龙盛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大列巴,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麦盖提县阿卜杜喀迪尔综合批发部销售的、标称莎车县艾则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特产·正宗玫瑰花酱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二醇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喀什市果仁之乡干果店销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阿图什市饼爱粥早餐店经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额敏县老梁水产冻货调料店销售的姜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有机污染物问题
(一)高昌区蜀品怡川菜馆经营使用的盘子(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伊宁市味匠大盘鸡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喀什市李记乡里乡亲铁锅炖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和硕县阿不旦抓饭店经营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喀什市石榴花开餐厅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伊宁市雅欣园椒麻揪片子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哈密市伊州区扛把子拌面店经营使用的盘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莎车县绿叶子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鄯善县木塔力甫斯义提蔬菜摊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68号新北园春市场B7-27的沙依巴克区新北园春市场华东蔬菜配货商行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和田市光红商店销售的橘子,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喀什沪莎农副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阿克苏市魏华商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和田市李氏鸡肉批发零售店销售的鸽子肉,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华润万家商业科技(新疆)有限公司喀什深喀大道分公司销售的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乌鲁木齐宏鑫恒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重金属污染物问题
阿克苏市疆土巴扎烤包子店经营使用的辣椒面,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3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5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10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2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4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7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8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9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0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1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2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3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4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7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
日期: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