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随着最后一批食品检验报告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标志着青海省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圆满完成。目前,全省国抽、省抽、市州和区县四级抽检监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35892批次,现已完成44229批次,完成率达123.23%,全省食品检验量达到7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达到2批次/千人),经检验,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8.61%。
此次全省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省市场监管局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以让群众吃得放心为目标,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职责,勇于担当,锚定目标,扎实推进。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履职尽责,担当进取,扎实推进食品检测向规范管理转变、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省共检出不合格(问题)食品613批次,总体不合格(问题)样品率为1.39%。全省已发布四级食品抽检信息通告401期,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4期,四级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率已达96.6%。对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全部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罚没金额529120.48万元,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2199.83公斤,警告200家,责令停产停业2家,立案217起,行政处罚113家。
下一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在地方各级政府网站、省局官网食品安全抽检专栏公示近期食品抽检信息,确保食品抽检公示率达到100%。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严格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到100%,确保我省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五个到位”,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来源:食品生产处
日期: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