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2期)》(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第32期),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无锡市1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32期)扬州江都区蕲楚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乐焙滋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蛋糕(烘烤类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无锡乐焙滋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175公斤,已销售50箱(3.5公斤/箱),计175公斤, 销售单价35元/箱,货值金额1750元 ,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没15792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澄市监处罚〔2023〕0104120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日期: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