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第25期),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无锡市1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25期)涉及苏州市浙江武义福润家超市有限公司唯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新一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子(盐焗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无锡新一米业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53千克,其中1千克留样,2千克用于出厂检验,10箱(5千克/箱)用于销售 , 销售单价145元/箱。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没款304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锡山市监处罚〔2023〕06056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日期: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