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和罐头。抽检样品共计537批次,其中合格535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豆制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豆制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豆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蜂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罐头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日期: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