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0日,加拿大宣布拟定唑菌胺酯(Pyraclostrobin) 最大残留限量。
目前,加拿大的最大残留限量是通过官方公报进行磋商后,根据食品药物法规(FDR)制定的。通过Bill C-28对食品药物法的修订,预计于2008年生效,这将允许按照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合法的制定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而无须经过FDA所属法规的批准。
本文件的目的是对所列的唑菌胺酯(Pyraclostrobin)、及用于植物产品的Desmethoxy代谢物BF 500-3以及用于家禽的可转化为BF 500-5与BF 500-9代谢物的MRLs进行咨询,这些限量是在PCPA于2008年6月28日生效后由PMRA拟定的。咨询活动已经在Bill C-28生效之前开始,以便在FDA被修改后尽快合法的制定本文件所列的MRLs。
每一指定作物组所包含的产品列在相应的拟定MRL文件中(PMRL2008-25)。
MRL(ppm) 未加工农产品(RAC)及/或加工产品
3.5 浆果 (作物13组)
0.9 球茎植物(作物3组)
0.1 家禽蛋、肉及肉类副产品
日期:2008-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