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罐头、方便食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餐饮具、其他食品共91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00批次,不合格11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63批次,全部合格;罐头60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49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1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95批次,其中合格391批次,不合格4批次;肉制品88批次,其中合格87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65批次,其中合格64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34批次,其中合格33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19批次,其中合格16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他食品120批次,其中合格119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辽宁隆启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日林鑫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涛歌商贸中心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标称河北海达龙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平谷迎宾街分公司经营的花卷,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
4.北京市万猛犇羴商店经营的牛上脑(牛肉),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标称滦平县福运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辰顺方水站经营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同得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苣生菜沙拉组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丰台区西铁营分公司经营的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碗味居餐厅使用、消毒的勺子、筷子、方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日期: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