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12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近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组织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
检查中,执法人员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销售主体为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情况,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摒弃各类“美颜生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同时提醒经营主体,经劝阻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截至目前,该局累计检查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50余户,依法向不符合要求的市场主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使用生鲜灯的摊贩均已按规定责令拆除或换置符合要求的光照设备。下一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新规的宣传排查力度,全力守护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
日期: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