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段时间以来,市局在监督检查、受理投诉申诉、监督抽查中发现部分获证企业、已备案小作坊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获证(备案)后不能持续保持生产条件,擅自变更生产条件不及时申请变更,许可证超期后仍然无证生产等问题。为做好职能划转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履职尽责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职能划转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周密部署,严格监管,履职尽责。要确保职能划转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到位、装备到位。
二、加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
各单位在监督检查和巡查中,要认真核对企业、小作坊生产资质、生产环境、生产条件,发现获证企业存在食品生产许可超过有效期继续生产的,生产场所迁址未重新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增加生产线未经生产许可审批的,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所列食品以外食品的,企业生产设备布局和工艺发生变化未经重新审查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大后处理、转办案件查处力度
市局在对后处理案件、省局转办案件的抽查、督查工作中,发现部分县区局办理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后处理工作不及时、不彻底,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整改到位,其上报的后处理报告被市局反复退回,甚至个别县区局还存在给不合格企业出主意,逃避处罚的行为。针对上述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不合格企业后处理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市局近期将组成督查组,对2014年以来不合格后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有处理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对网格监管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由于食品生产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分布不均,各县(市)区局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模式有所区别。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做好上级部门各种文件精神的传达指导工作,确保每一名食品生产监管人员能监管、会监管、监管到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与市局食品处沟通。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25日
日期:201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