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分别为琼海嘉积雪清蔬菜摊生产销售的绿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琼海嘉积雪清蔬菜摊生产销售的黑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屯昌屯城惠琴蔬菜摊销售的水芹,检验项目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4-氯苯氧乙酸钠可促进豆芽肥嫩、粗壮,提高豆芽产量。若长期食用 4-氯苯氧乙酸钠残留过量的豆芽,可能会给身体带来危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的豆芽。
辛硫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非内吸性的有机磷类杀虫剂,活性持续时间短。用于粮仓、磨坊、筒仓、船舶等防治贮存产品害虫;用于玉米、蔬菜、马铃薯、甜菜和谷物防治毛虫(主要是斜纹夜蛾属)和土壤害虫;也用于防治迁飞性的蝗虫。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辛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辛硫磷在水芹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琼海嘉积雪清蔬菜摊 | 琼海市嘉积镇北门农贸市场一楼H50号 | 绿豆芽 | / | / | 2023-08-16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0.0345mg/kg║不得检出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 |
2 | / | / | 琼海嘉积雪清蔬菜摊 | 琼海市嘉积镇北门农贸市场一楼H50号 | 黑豆芽 | / | / | 2023-08-16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0.0596mg/kg║不得检出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 |
3 | / | / | 屯昌屯城惠琴蔬菜摊 |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农博城C区农贸市场L08、09号 | 水芹 | / | / | 购进日期:2023-08-17 | 辛硫磷 ║0.78mg/kg║≤0.05mg/kg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
相关报道: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1期)
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