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的首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违规“生鲜灯”统一清理行动,以农贸市场、食品超市为重点,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坚决摒弃各类“美颜生鲜灯”,杜绝“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发生。当天上午9点19分,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对某生鲜超市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当天,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农贸市场56家、商超83家、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678家,拆除违规“生鲜灯”436个,开出警告罚单23份,下一步将对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月22日发布新修订的《办法》,为做好《办法》施行前的衔接过渡和后续落实工作,黄石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多维度宣传、全方位排查、精准化整治、一体化执法”等措施,积极开展“生鲜灯”治理和清理行动,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前期联合商务部门、农贸市场行业协会、社区召开宣贯会5场、开展主体宣传活动15场、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发放《提醒告知书》600余份,并通过网络、报纸、电台等渠道进行广泛宣贯,社会知晓度显著提高,引导615户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使用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
下一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办法》的宣传力度,督促商家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拒绝视觉上的“遮瑕”,还生鲜以“本色”,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日期: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