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临沂市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大桶水”质量安全问题,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目标,落实治理措施,提升产品质量,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召开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约谈不合格桶装水生产企业负责人、加大对桶装水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基层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提升监管等级,密集抽检频次。根据桶装水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桶装饮用水列为高风险食品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桶装饮用水抽检力度,力争每月抽检1次,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迅速启动调查处置程序,督促企业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原因未查明、整改未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超过整改期限尚不能达到生产要求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
三是强化执法力度,突出治非打违。自6月份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24人次,对所有获证“大桶水”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一批典型的无证生产企业被关停、取缔,净化了全市桶装水市场环境。截止目前,共查处案件94起,其中移交公安2起,包括无证生产行为51起,获证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28起,非法使用PET桶8起,投诉举报7起。
日期: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