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适用范围、原则、层级职责、检查内容、方式及程序。《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并负责实施,实行划片分格、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定岗定责,实现监督检查全面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应与专项整治、节假日、中高考等特殊时段食品安全监管相结合,与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和稽查办案相结合,实现监督检查信息共享。监督检查情况及时纳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公布监督检查信息,以方便社会公众监督。
日期:20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