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省食品检验检测院、铜仁市疾控中心、贵州凉都春惠农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遵循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的原则,我委根据专家审评意见,并经网上广泛征求意见,现准予7项标准制定申请项目立项。请各单位组织开展标准制定相关工作,开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立项后2年内未及时按程序报审的,视为放弃立项资格。
联 系 人:雷艳 张健飞
联系电话:0851-86828706?8682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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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贵州省2023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doc
日期: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