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饼干,水果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蛋制品,糕点,罐头,食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26类食品25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475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江宁区翟文涛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青椒(辣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六合区顺天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昂刺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中山北路仓储超市销售的标称和县香香香食品厂生产的麻辣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雨花台区胡地小百货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栖霞区旺兵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南京威史蒂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消洗的复用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浦口区詹国平生鲜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晋江市志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浦口区詹国平生鲜超市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八、江北新区雨梣早点餐饮馆自消洗的复用餐具(炒面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九、南京市江宁区孙二冬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南京市鼓楼区汤姆家的西餐厅使用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一、南京市高淳区潘氏金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遂平县豫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王味饼干(韧性饼干普通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二、南京市玄武区钱文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罗氏虾(淡水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三、南京市玄武区王雷蔬菜店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四、南京市六合区李何小吃店自消洗的复用餐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五、南京市栖霞区康鲜生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临沂福美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密瓜味威化饼干,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六、建邺区小夏贸易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七、南京市雨花台区金土地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八、溧水区格子果蔬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九、南京市溧水区锦绣酒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友华副食品厂生产的潮州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十、江北新区一里一外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十一、江北新区果先森零食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十二、六合区郡楠一诺水产批发销售的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十三、南京市江宁区金太湖食品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芜湖市清福缘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花决明子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十四、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南炼集贸市场18号摊位陈绍江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十五、江宁区君盈火锅经营部自消洗的复用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4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日期:202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