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农村假冒食品专项整治成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今年以来,安康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
突出重点领域,打击违法经营
围绕群众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进口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无中文标签食品、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实施重点监管,整治违法经营。
着眼三小主体,排查风险隐患
强化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措施。从事食品经营的实行实名登记或备案,食品经营条件存在风险隐患或经营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的予以取缔。
整治流动商贩,消除监管盲区
向农村食品店和摊贩供应食品的游商要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相关食品应当具备合法的来源证明;食品送货车要明示身份,鼓励实施统一管理。
开展示范引领,提升监管效能
各县(市、区)积极推行“一票通”,加强农村食杂店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方面的指导,积极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以点带面引领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强化宣传引导,推进社会共治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鼓励通过乡规民约等方式,不断打压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生存空间。
此次专项整治,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719户次、食品销售主体13217户次、餐饮服务主体8993户次、农(集)贸市场203户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114个次,抽检食品3105批次,对79批次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置;共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39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1207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203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600余份,为全市群众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打牢基础。
日期: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