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更新乳制品商品含量低于10%的证据要求,自发布之日实施。
主要内容为:对乳制品含量低于10%的货物的进口条件的相关证据要求进行了修改,原来的允许使用发票作为证明货物乳制品含量低于10%(按干重计算)的条件已被取消,改为只需由商品制造商在制造商声明或食品标签上提供即可。
更多详情参见: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ViewElement/Element/WhatsChangedNotice?elementPk=2159588
日期: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