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3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全省43家企业生产的43批次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19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深油炸锅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共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附件:
2014年第3批工业和商用电热加工设备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doc
日期:201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