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卤制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消除卤制品行业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近日,阜宁县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卤制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要求,打击卤制品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对象重点是
全县卤菜店(摊)、
含自制卤菜的餐饮单位、
酱卤肉制品生产企业
和小作坊等
为确保整治效果,阜宁县市场监管局在广泛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
一是组织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卤菜店(摊)、含自制卤菜的餐饮单位、酱卤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登记建档。
二是根据排查情况,利用快检试剂对专项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者的汤料、卤料、底料等进行快速检测,检验是否存在使用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快检筛查为阳性的,当场封样,由第三方检验机构第一时间进行监督抽样。
三是督促辖区内卤制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大力宣传非法使用、买卖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作为食品调料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四是对专项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原料的采购记录、购票凭证等,认真排查生产经营场所中是否存储使用罂粟壳、罂粟籽等非食用物品,是否有来源不清、标识不明的食品原料。
五是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群众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取证,尽快查清违法事实,收集整理违法证据,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为保证专项整治效果,阜宁县市场监管局从机关食品、餐饮科室及县综合检测中心抽调人员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并联合县检察院以县城农贸市场为重点,覆盖周边经营门店,突击检查卤菜店。
截止目前,阜宁县市场监管局已检查卤菜店150多家(次);快速检测100个卤料样品,其中发现一起疑似阳性样品,已封样进行法检,结果未出;发放《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禁止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通告》500余份。
日期:2023-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