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根据GB7718的规定:4.1.11.1辐照食品 4.1.11.1.1 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 4.1.11.1.2 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应在配料表中标明。 我公司产品使用了鸡精调味料(鸡精配料又使用辐照香辛料)。故请问:我公司使用的鸡精本身没有辐照,但鸡精使用的香辛料又使用了辐照原料,我们公司生产的产品标签中配料表是否需要标识辐照信息,又如何标识,请明示。
答复内容:
罗**(先生/女士):
您好!您于2023年10月20日的来信收悉,现对您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GB7718实施指南对4.1.11.1辐照食品的释义,经过辐照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上食品名称的附近注明“辐照食品”字样。如某一食品中的某些配料经过辐照,则必须在标签的配料表中配料名称附近注明“辐照原料”、“辐照”或“辐照灭菌”等字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日期: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