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食字第1031303112号函,为强化输入食品的管理,该署将公告输入所有供食品用途产品,应于进口报单的“货品名称”栏位加注输入供食品用途或其他可确认系供食品用途的字句,以及“规格”栏位注明批号或可供该批产品追溯追踪的资讯。
日期:2014-09-30
2014年9月24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食字第1031303112号函,为强化输入食品的管理,该署将公告输入所有供食品用途产品,应于进口报单的“货品名称”栏位加注输入供食品用途或其他可确认系供食品用途的字句,以及“规格”栏位注明批号或可供该批产品追溯追踪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