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青岛市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青岛老三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
(一)基本信息
青岛老三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6日,商标:老三东,规格:2.5kg/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1月5日,执法人员向青岛老三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共生产不合格批次原味瓜子5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单位按规定进行召回。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老三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罚没款合计65351.8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3〕04005号。
二、青岛蓝山海洋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深海海蜇头
(一)基本信息
青岛蓝山海洋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深海海蜇头(生产日期:2022年5月31日,规格:260g/袋)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1月11日,执法人员向青岛蓝山海洋生物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共生产不合格批次产品12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单位按规定进行召回。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蓝山海洋生物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不罚〔2023〕04006号。
三、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和绿豆芽
(一)基本信息
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和韭菜”,“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纳(以4-氯苯氧乙酸纳)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都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1月12日,执法人员向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该批次被抽检“绿豆芽”是12月7日由采购部从即墨市华青豆芽种植场位于青岛即墨市大信镇小丁家村购进的,其中“绿豆芽”共进货10kg,进货价格为2元/kg,是按照5.6元/kg售卖的;“韭菜”是12月7日由采购部从高密市碧源春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购进的,进货20kg,进货价格为8元/kg,是按照11.98元/kg售卖的;抽检后绿豆芽和韭菜当天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剩余库存。当事人对该批次绿豆芽和韭菜农药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不知情。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农药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崂市监石所不处字〔2023〕4号。其供货商相关线索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日期:202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