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7期)》(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第27期),其中有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无锡市1家餐饮单位、2家食品生产单位和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复用餐饮具(餐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27期)涉及南京一再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南京一再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决定书编号:宜市监当处字〔2023〕1-15 号)。
二、麦臻选NFC草莓汁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27期)涉及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盐城盐都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新橙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臻选NFC草莓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无锡新橙宝饮品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生产销售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420箱(12瓶/箱), 销售单价14.4元/瓶。当事人对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进行了召回,已召回2509瓶。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三、茴香豆(分装)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27期)涉及淮安市淮安区郡主家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无锡文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茴香豆(分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无锡文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分装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 72盒,货值金额432元,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无锡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锡经开区市监处罚﹝2023﹞00034号)。
四、百合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27期)涉及无锡市新吴区学桂食品超市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新吴区学桂食品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 9.5公斤,货值金额70元,除损耗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没款57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锡新市监处罚﹝2023﹞02第044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日期:202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