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3〕第4号)、《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3〕第6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对《河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冀粮规〔2020〕1号)和《河北省省级成品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冀粮规〔2020〕3号)进行了修订。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3日期间,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馈,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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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河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修订稿)》.doc
2.《河北省省级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0月24日
日期: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