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好计量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深化长三角计量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顺应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趋势,发挥长三角地区计量资源技术优势,推进计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改革集成、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快形成政策合力,努力构建需求引导、统一协调、优势互补的长三角计量一体化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长三角地区计量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统筹区域计量发展,深化区域计量合作,计量技术支撑能力持续增强,计量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一体化制度创新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与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实施相配套的计量一体化服务能力。长三角地区新建和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00项以上,建有产业计量测试中心50个以上,建成计量技术委员会10个以上。到2035年,长三角地区全面形成具有全国领先水平,在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区域计量一体化增长极,实现地区各省和直辖市计量发展规划、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和计量监督管理的高度协同,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资源优化配置的计量服务大市场,长三角地区计量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更趋成熟,计量支撑能力明显提升,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意见》从“建立计量一体化发展统筹机制,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提升长三角计量服务保障能力,赋能高质量发展”“加强计量基础和应用研究,打造高水平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发展”四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提出了组织实施的有关保障措施。
《意见》的印发,将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计量工作形成分工合理、相互融合的区域功能布局,构建需求引导、统一协调、优势互补的长三角计量一体化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