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集中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德州市局于9月25日-10月15日开展为期20天的集中聚餐单位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此次专项行动针对集中性聚餐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点、高发点的特点,集中力量对餐饮单位聚餐、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及小饭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持证率是否达到100%;食品安全组织及制度建立落实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管理情况;加工过程的规范操作及加工场所的卫生情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集中聚餐单位食品留样情况,留样至少保存48小时(每样菜品不得少于100克),餐饮单位聚餐(100人以上)要实行备案、留样制度等7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集中聚餐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日期:201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