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尤溪县属农林大县,主产粮食、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农作物,常年种植面积82万亩,年出栏生猪27.83万头、禽类201.5万羽,水域养殖5.61万亩,是国家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近年来,尤溪县探索研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平台”和“手机监管巡查APP”,创造了“互联网+网格化”智慧网格监管的新模式,做到了“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充分发挥了信息赋能、智慧监管优势,提高网格化监管效能,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上下合力,全面铺开网格监管工作
县乡两级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网格化监管工作。一是以县级为抓手设置一级网格。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县级网格监管员12人,建立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配齐了检测人员、检测设备和检测车,着重强化县级监督指导和监管检查。二是以乡镇为重点设置二级网格。成立乡镇农产品质量保障服务中心,配备2名专职监管人员,且在各乡镇保障中心配齐配全2台农兽残快速检测仪和1辆检测车,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任务。三是以村级为基础设置三级网格。每个乡镇划片区配备2名村级协管员,全县共28名,负责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协助上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智慧网格监管以来,县、乡、村监管协管人员利用“手机监管巡查APP”对备案的2911家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巡查宣传,并在全县397个规模种养殖基地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公示信息包含主体基本信息、认证认定信息、信用信息、质量安全承诺、质量安全管控网格人员信息。全县累计出动监管巡查6073人次,线下检查主体8299家次,每年完成农残快检1万个以上,农产品定量检测600个以上。县、乡、村“三级”合力弥补了以往监管巡查不到位、不全面等漏洞,逐步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对象不清、监管不到位、上级监管难等问题,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化、透明化,共同保障网格化监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数字发力,全面提升网格监管质量
一是借力软件优势,延伸监管触角。2019年,委托专业公司研发了“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平台”和“手机监管巡查APP”,并在西城镇试点;2020年,将全县划成28个片区,聘请28名村级协管员,全面推广智慧监管。村级网格协管员利用“手机监管巡查APP”,每个月到所负责片区开展10天以上、每年对所负责片区内的每个生产主体开展2次以上安全巡查、宣传,并通过“手机监管巡查APP”,将巡查、宣传、指导信息及时上传到平台,实现全县2911家备案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巡查监管。二是依托系统支撑,实现监管覆盖。将农药肥料经营企业95家,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21家纳入农资平台登记备案,农资企业所有应备案的产品100%纳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登记备案,农药兽药全部实行实名登记购买。全县397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上传种养殖档案9174批次,赋码出证2.5万批次,协管员上传巡查日志8299条,形成了信息可共享、源头可追溯、巡查可定位、风险可防范的“智慧监管”网格体系,实现监管履职网格化、监管过程透明化、监管数据实时化,做到“主体备案、技术入户、宣传到位、抽检覆盖、赋码出证”等5个100%。三是发挥平台便捷,完善监管服务。通过平台向监管员推送最新技术指导培训课程,让监管员足不出户参与培训,提高了培训针对性和时效性。在对协管员开展巡查、宣传、检测业务操作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常规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化绿色生产技术等知识培训,提高村级协管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10期,培训878人次,开展生产主体培训14期,培训1054人次,开展宣传活动3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粘贴禁限用农药、“三年行动”等宣传海报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次。全县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率从2019年的83.2%提高到2021年的88.4%,上升了5.2个百分点。
三、政策助力,全面加强网格监管保障
一是建立资金保障机制,促进工作开展。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60万元,用于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落实政策,全县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人员全部落实有毒有害津贴补助。二是建立队伍保障机制,激发工作活力。县政府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界定村级协管员人员选聘、工作职责、考评细则,并核定村级网格协管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200元(包含失业、养老、工伤保险),包括基本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考核分数一次性发放,充分调动村级协管员工作积极性。村级协管员每年所需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各承担50%,并列入各年度县乡两级财政预算,保障协管人员经费补贴及时发放到位。三是建立考核保障机制,推动工作提升。县政府将乡镇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落实乡镇监管主体责任。通过“网格监管平台”对村级协管员巡查次数以及巡查覆盖率进行统计,作为日常通报以及年终考评的依据。加强对村级协管员日常工作监督及指导,合理调整考评细则评分标准,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村级协管员及时解聘,促进村级协管员的工作从按时按量到保质保量完成的提升。
日期: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