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消息,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于2014年9月5日发布通知,修订《食品标签的标注标准》部分内容。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指出,为了更好地出促进消费者对食品的了解,对食品的标示标准进行如下修改:一,明确食物过敏标语;二,扩大食品原材料标签字体;三,改善并扩大食物过敏的标识方法和标识对象;四,删除面包类食品的细部分类;五,删除豆类和坚果类食品的含量标识。
原文链接: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pageNo=1&seq=25056&cmd=v
日期:201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