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3年9月14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崂山区某茶叶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款普洱茶熟茶,净含量120g(8g*15包)。经执法人员现场测算,其包装空隙率为82.06%,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崂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涉事经营主体当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此款普洱茶熟茶。
(二)
2023年9月25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崂山区某茶叶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测算,当事人销售的一款净含量为180g(60g*3罐)红茶茶叶礼盒包装空隙率为50.48%,另一款净含量为200g(5g*40袋)的黄山毛峰茶叶礼盒包装空隙率为81.98%,两款茶叶均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崂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现场已主动下架不符合规定的两款茶叶。
(三)
2023年10月2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崂山区某茶叶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测算,当事人销售的一款净含量为150g(50g*3)的福鼎白茶茶叶礼盒包装空隙率为67.32%,另一款净含量为70g(10盒*7g)的金芽绿雪白茶茶叶礼盒包装空隙率为82.09%,两款茶叶均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崂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现场已主动下架不符合规定的两款茶叶。
供稿:稽查大队
日期: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