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水果制品、酒类、饮料、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蛋制品、肉制品、蜂产品、乳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饼干、冷冻饮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其他食品、水产制品共27类食品1750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3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茶叶及相关制品134批次,不合格6批次;糕点68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 243批次,不合格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85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72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70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54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232批次、粮食加工品222批次、餐饮食品17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7批次、豆制品70批次、速冻食品30批次、蔬菜制品29批次、蛋制品28批次、肉制品28批次、峰产品25批次、乳制品18批次、糖果制品15批次、方便食品1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3批次、罐头11批次、饼干10批次、冷冻饮品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其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老河口市郭丹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湖北观山萃峰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襄紫金-高山毛尖,克百威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保康县店娅镇神农茶场生产的毛尖(特级),克百威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宜昌北山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当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谯韵堂国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圆红枣枸杞姜茶、枇杷清润茶,均为霉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当阳超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徽修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冬瓜荷叶玫瑰茶、菊花决明子枸杞茶,均为霉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竹溪水坪商贸中心销售的标称湖北好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台式绿豆糕(樱花味)、台式绿豆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菌落总数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建始县祥仕桃片糕厂生产的桃片糕,霉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老河口市竹林桥镇半店孟湾村八组个体工商户崔卫庆销售的标称湖北家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家襄黄酒,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七)武汉市永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四季豆,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广场店销售的四季豆(本地),乙酰甲胺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汉川市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家庭号经济包薯片(膨化食品),大肠茵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大悟百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豪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片(原味),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湖北省禄尚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伊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热恋红梅(李子制品 ),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东伊达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二)荆门钰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荆门市南江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荆沙豆瓣王,氨基酸态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荆门市京山市畅风坡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阳市和善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黄曲霉毒素B,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宜昌、襄阳、十堰、孝感、荆门、黄冈、恩施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抽检合格-20230912.pdf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912.pdf
日期: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