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e点通
出境新鲜水果
果园和包装厂注册登记
申请条件
果园申请条件:
(1)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
(2)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
(3)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
(4)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有关资料;
(5)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
(6)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包装厂申请条件:
(1)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水果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
(2)水果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3)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
(4)加工水果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
(5)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水果供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管理;对水果溯源信息、防疫监控措施、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等信息有详细记录;
(6)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原料水果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水果自检等工作;
(7)有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或与供货果园建有固定的供货关系;
(8)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申请材料
首次申请
(1)申请出境新鲜水果果园
《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申请表》
果园示意图、平面图
(2)申请出境新鲜水果包装厂
《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申请表》
包装厂厂区平面图,包装厂工艺流程及简要说明
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名单及包装厂与果园签订的有关水果生产、收购合约复印件
变更申请
出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变更申请
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变更项目的生产工艺说明、产业政策证明材料)
延续申请
企业延期申请书(格式同首次申请时申请表)
注销申请
注销申请书
办理流程
首次、变更、延续、注销申请均按以下流程办理。
1
网上办理:
企业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提出网上申请,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平台地址:
http://online.customs.gov.cn
线下办理:
天津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
具体“一个窗口”现场查询可登录天津海关官网查询。
2
所在地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
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核发注册登记证书。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法定办结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直属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供稿单位:动植物检疫处、天津河西海关
日期: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