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2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蚌埠市滨湖农贸市场(郭洪军)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怀远县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泰古店销售的生核桃,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2.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不合格小知识.doc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日期:202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