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1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3期)涉及镇江市3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镇江市句容市辣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小黑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生产日期为2023-04-26。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句容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5月1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句容市辣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因餐具无法召回,镇江市句容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句市监管华当罚〔2023〕T-005号。
二、在镇江市扬中市华氏火锅店使用的大碗(餐馆自行消毒)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生产日期为2023-05-05。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5月2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扬中市华氏火锅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因餐具无法召回,镇江市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扬市监当罚〔2023〕2-2010号。
三、在镇江市京口区潘国莲水产品店销售的鳊鱼(活体)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生产日期为2023-06-01。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6月27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镇江市京口区潘国莲水产品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6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212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镇京市监处罚〔2023〕115号。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日期:202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