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集中执法力量,精准重拳出击,依法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违法案件。现将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予以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
麦积区某面馆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亚硝酸盐卤牛肉案。
经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验发现,该区某面馆销售的卤牛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10号公告规定。经查,当事人共加工该批卤牛肉8千克,至案发时已全部售完,获违法所得144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现已立案侦查。
案例二
秦州区某食品销售店制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经抽样检验发现,秦州区某食品销售店制售的海绵蛋糕、鸡蛋糕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过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的最大使用量。经查,当事人共加工该批海绵蛋糕、鸡蛋糕50千克,至案发时已全部售完,获违法所得80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款合计10800元。
日期:2023-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