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修改意见”)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2日。
邮 箱:scjgcyaqc@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处,邮编250014
附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日期:2023-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