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含月饼)、豆制品、餐饮食品(含自制月饼)、食用农产品等16大类节日热销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专项监督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共组织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1052批次,检出合格样品104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质量指标问题
标称广州市花都宝龙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13日生产的粒粒红香脆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惠安润泰商业有限公司。惠安润泰商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宁波思味特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8月14日生产的港式奶黄流心月饼(其他类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可斯贝莉餐饮店。
(二)标称泉州市泉利堂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5日生产的玫瑰杨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马尾中环广场店。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湖里双浦西里店销售的活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湖里双浦西里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福建大鲸超市有限公司福安万利店销售的长豆(豇豆)(购进日期为2023年8月21日),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标称厦门市与奇工贸有限公司2023年6月17日生产的姬松茸,总砷(以As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乐海投资有限公司。漳州乐海投资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标称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分装)2023年5月22日生产的姬松茸,总砷(以As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福州浦上大道分店。上海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针对专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节日热销专项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2、 节日热销专项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3、 节日热销专项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日期:202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