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节,近日,丽水市食安办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全力确保国庆节假期间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在食品监管过程中,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保健品、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周边、车站等重点区域;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餐饮单位、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经营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通知指出,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坚决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尤其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日期:201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