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一小食食肆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店铺名为「新高星」,位于元朗金辉径28号好盛洋楼地下5号铺,由今日(九月二十日)至十月三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今年六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万四千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经营者亦因相同违例事项,去年十二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八千五百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店铺今年三月至四月期间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
(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
日期:202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