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9期通告,检出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5大类5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真菌毒素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禁用兽药的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清涧县山里娃娃农产品示范店销售的标称陕西榆林清涧县红塬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塬+字母牌精制粉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渭南市临渭区财九味斋熟食凉菜店销售的卤猪耳,1批次亚硝酸盐(以NaNO2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造成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为改善口感从而违规过量使用。
亚硝酸盐是常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亚硝酸盐作为肉制品护色剂,可与肉品中的肌红蛋白反应生成玫瑰色亚硝基肌红蛋白,增进肉的色泽;还可增进肉的风味和有防腐剂的作用,防止肉毒梭菌的生长和延长肉制品的保质期,长期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规定,餐饮单位自制的熟肉制品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改善产品的色泽、提升外观而违规使用。
1批次食品检出真菌毒素污染问题,为宝塔区姚店镇湘源万佳购物广场销售的玉米粉,1批次玉米赤霉烯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玉米赤霉烯酮主要是由一些镰刀菌属的真菌产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最大限量值为60μg/kg。其主要污染玉米,但对大麦、小麦、高粱、小米和大米也有污染,且在面粉、麦芽、啤酒及大豆及其制品中也可检出。食用玉米赤霉烯酮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如恶心、发冷、头痛等。造成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原料在种植、采收、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受到霉菌污染,生产经营企业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和进行相关检测,或工艺控制不当导致。
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陕西都客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天野工贸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瑞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野+图形牌三酥糕,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规定过氧化值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5g/100g。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为岐山县旋力超市文景店销售的标称宝鸡市众森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秦乐园牌洋槐蜜,1批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
呋喃西林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蜂蜜中呋喃西林代谢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蜜蜂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长期食用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会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损害人体健康。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