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指南为食品制造商提升质量、符合原产地标识要求等建立了一个简单,清晰和透明的质量计划;
(2)增加了包装材料的要求,应使用合适的包装材料以保持高品质的食品;
(3)将产品主成分应来自指定区域的要求由建议性改为强制性,并规定了豁免条件,如主要成分未来自指定区域,则应标明来源;
(4)允许区域合作,企业可将生产过程中的部分步骤外包,扩大生产范围。
更多详情参见:https://technical-regulation-information-system.ec.europa.eu/en/notification/24581
欧盟食品快速预警系统知多少
日期:2023-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