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6大类食品 980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9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5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汨罗市万兴佳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玉米粉,玉米赤霉烯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田县水晶泉水厂销售的,标称水晶泉水厂生产的水晶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中方县欧卓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雪峰崖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江永县康宝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康宝(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岳阳湘闽润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特级毛尖,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炎陵县霞阳镇耕夫子农特产品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炎陵县野谷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炎陵黄桃酒-白兰地,甲醇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Q/YGXJ 0001S-202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黄桃白兰地》要求。
(七)茶陵犀耕农产品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永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茶陵·永光糖醋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桃江县桃美农特产商城销售的,标称桃江县松木塘跃财粉丝厂生产的松木塘红薯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和以AI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标称长沙市海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三明治(草莓味)和蓝莓三明治,酱香三明治(草莓味)的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和蓝莓三明治的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长沙市岳麓区润珑超市销售的卤牛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常德市鑫汇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娄底市娄星区老周蔬菜店销售的青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桂阳县永誉兴盛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洪江区书香苑佳惠鲜天下销售的鲈鱼(淡水),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岳阳、常德、益阳、郴州、永州、怀化、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pdf
日期:2023-09-01